[優]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一、提高警惕,監守工作崗位,善于觀察出入人員動態,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系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填寫出入登記。
二、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凡出入本校人員攜帶的物品,均應進行檢查,攜出物品,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并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三、進校的各種機動車輛和自行車,均應進行檢查,要指揮車輛順道路行使,并且指揮車輛整齊的排列在指定的位置。
四、門衛室鐘表,每天要與北京標準時間校對。要嚴格按作息時間,打上下課的鈴,不得任意提前或推遲。作好每- 2 -天遲到、早退教工的記錄,每月把記錄交學校辦公室。
五、負責報紙、雜志、文件、函件的`收發保管工作,要做到:發送及時、準時、不丟失、無差錯,還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負責門衛周圍的打掃工作,大門、傳達室內外要經常保持整潔,干凈。
七、加強學生上課期間對校園的巡視工作,要細心觀察校內和大門周圍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隨時記載,及時反映。
八、假日期間和每天晚上,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九、學校每天早上七點開門,晚上二十點關門。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一、崗位目標:
校長處于學校的中心位置,是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應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常規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目標任務。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的全面工作。確定學校發展規劃和近期奮斗目標,制定每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
2.建立健全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并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務會議和行政會議,討論、研究和決定學校工作,聽取匯報,接受監督。
4.指導并協調各處工作,審查各處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5.與教導主任共同抓好教學工作。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從實際出發,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項目,引進先進的教學經驗,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法,以適應素質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業務水平,關心教職工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使學校形成團結、務實、創新的良好氛圍。
7.審定收支計劃,審批開支項目,控制開支手續,裁決教職工福利和待遇,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
8.嚴于律己,師先重范,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修養,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
9.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實際情況,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確保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10.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11.做好社會教育工作。組織家長會議,向家長宣傳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讓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情況,以取得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長不在時,教導主任代行其職權。
小學后勤副校長職責
1、協助校長貫徹落實學校總體工作計劃,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扎實的后勤保障。
2、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和財經紀律,并結合學校各種實施細則,保證各項經費的合理使用。
3、統一管理財政核撥教育經費,組織編制學校財務計劃、預算、決算和按期完成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制訂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財務人員考核辦法,并加強檢查督促,撰寫后勤管理工作總結。
4、規范各種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按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帳簿、統一會計科目,做好報帳對帳工作,管理好會計原始記錄和原始憑證,做好財務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5、制訂經費支出計劃,保證各項經費的正常收支,按時兌現教職工工資和各項人事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規定的各項經費和補貼,按時報銷各項公務經費;
編制各辦公室和全校教職工辦公用品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增收節支,堵塞漏洞、杜絕浪費,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6、組織和落實好教職工晉級、調資、獎勵等工資的核算、審批、劃撥和發放工作,認真辦理好各項銀行存款、貸款、收付、結算、撥轉和現金出納業務;
認真辦理好教職工的各種票證和社會保險業務。
7、負責全校師生及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計劃、規章制度,擬訂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考核辦法和獎懲兌現;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學生不安全事故發生;積極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負責全校校產(固定資產、可動資產)清查、登記、使用、購置、維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資產不損壞,使可動資產不流失、不浪費、不積壓、不重置,充分發揮一切設備設施的`利用價值。
9、負責校園環境綠化美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園整潔、美觀,不受人為損壞和污染,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
10、做好學校醫務室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擬寫醫務工作的發展計劃、管理措施、考核辦法;做好和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把好進藥關;認真組織好師生的保健、體檢、防病治病及教職工的計劃生育、社會保險工作;
協調好學生的平安、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11、負責做好教學用房的統計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正確處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規定、核算、審批、收費、計貼等等系列工作。
12、負責一切總務活動的接待工作,正確處理好社會辦學關系,爭取各級部門的更大以持,加大宣傳輻射力度,做好來自財務工作方面的各種檢查指導、工作調研及各項業務往來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積極支持和配合校內有關部門完成自各方面的臨時工作任務。
14、負責落實市教育局對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標管理考評。
15、嚴格保守各類秘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經法規,保證會計業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2、出納人員負責現金的收付和銀行的結算業務。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現金日記賬的余額與庫存現金相符。
3、所有合規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嚴禁“小金庫”和賬外賬或不入賬現象。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3—5天的零星標準以內,嚴禁公款私存。
4、對發生的每一筆收付業務必須認真審核。出納人員接手的每筆業務必須交總賬會計審核,主要審核其收付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待總賬會計審核后再轉交主管校長審批,未經審核、審批的業務,出納一律不予辦理。
5、及時編制記賬憑證。對經審核審批的原始憑證,出納需編制記賬憑證,每隔3—5天轉交主辦會計審核。根據審核的記賬憑證進行記賬,月底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報送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人。
6、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對規定進入財政專戶的款項要及時解繳,不得截留或未繳先用及推遲解繳,否則,責任自負。
7、認真執行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未經主管部門及物價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費用。對收取的費用一律開具正式票據。
8、做好代辦費結算工作。每學期終了的15天前,須將代辦費結算清單報送主管部門備案,嚴格執行“多退少補”的原則。
9、配合學校總務部門做好實物資產的清查工作,并根據清查結果調整賬面余額。
出納員職責
一、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的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堅決按制度辦。
二、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寫。
三、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登記入現金帳,做帳時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書寫整潔。
四、做好教職工的工資發放工作和公費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
五、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定額,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經常保持現金數和現金帳數一致。
六、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如因違反制度而造成損失,則由出納員負責。
七、做好校領導或總務處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文教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區國資辦審核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學校財產清查制度通過財產清查,可以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加強財產管理,挖掘內部潛力,加強財產使用效力。
1、銀行存款及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帳面現金與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與銀行對帳單金額核對相符;
2、學校的應收預付款,應定期或不定期與債務人進行核對(上門或發函),督促及時清理收回。
3、對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應建立和登記低值易耗品財產帳或登記簿,落實使用部門專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對清查。
4、固定資產要定期進行盤點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盤點實物,編制清單,與固定資產卡片帳、財產帳核對數量、金額、放置地點,做到帳實相符,如有溢缺、毀損的固定資產,需按固定資產盤溢、盤虧、毀損管理規定執行。
5、財產清查過程與結果,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固定資產保管制度
1、學校的校產管理落實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負責,有關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師負責管理,一年發放登記一次。(定為暑期開學時,第二年放暑假作認真檢查清查。)如發現少缺或破損,查清原因,校管組負責處理。
2、各科教具,有關的參考資料和圖書,分別由教導處和圖書資料負責人保管,并辦理借還手續。
3、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留總務處,一份作為檔案。
固定資產處置制度
1、申報:
①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處置固定資產報告。
②填寫《八一小學校固定資產處置申請表》。
③同時提交購貸發票復印件(或工程決算憑證),會計記中長憑證復印件,固定資產卡片及報廢的技術鑒定書。
2、學校的固定資產均屬固定資產,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3、價值(單價)0.5萬元以下(含0.5萬元),整批5萬元由教委審批、房屋、土地、車輛的處置以及單價在1萬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價值在0.5萬元以上的,教委審核后報區國資局審批同意方可處置。
4、出售大宗的國有資產必須有評估機構出具的有關評估文書。
5、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應有業務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材料。
6、非正常損失,應追究責任者責任,學校應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7、學校憑核準的《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會計部門調整固定資產、固定基金金額;
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據此調減固定資產登記簿。
固定資產檢查制度
1、學校校產按放置地點定期進行清查,、登記,各教室的課桌椅、小黑板、講臺及投影儀、錄音機等其它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辦公室物件由年級組長負責,各室財產由有關老師負責。
2、學校成立固定資產清查小組,由總務處牽頭,所有校產每年清查一次,進行實物盤點,時間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類校產在清查中,如發現有正常破損,能修理者,應交總務處或使用人負責修理,不能修理的,應及時報損,并在登記本上注明。如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校教師借用校用校產,必須經校長批準,并收折舊租金。
固定資產盤點制度
1、先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牽頭,進行實物盤點,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表。
2、會計部門嵇核固定資產盤點報表中的價值金額,與會計固定資產中長余額相對,如發現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
3、會計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表,逐項分析其形成原因,上報分管校長審核,查實后上報區教委審批。
4、經教委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方可進行固定資產帳務處理,盤盈的凈收入或盤虧的凈損失計入固定基金,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重置市場價值入帳,盤虧固定資產按其帳面原值消帳。
5、未經批準,學校不得擅自將固定資產估價作盤盈、盤虧處理。
固定資產維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課桌凳損壞,應查清原因,原則上誰破壞,誰修理。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教師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固定資產購置控制制度
1、購物時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寫清物品名稱和數量,總務主任可處理200元以內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過200元的,應在校行政辦公會上研究決定,如金額較大的,報教委批準。
2、添置設備或其它物品必須有兩個人一同購買,經辦人一定要經過市場尋價、比價程序,購買價格適中、質量優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購,應簽訂書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購文件要求實施。
固定資產領用制度
1、購用物品在驗收后,領發前由財務處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爛、霉損。
2、領發物品應根據需要和制度,設領發物品登記本,領物人員要簽字。
3、購物和領發物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杜絕鋪張浪費。
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制度
1、物品采購回校,必須在專用本上登記,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查看物品,發票及登記本,只有在金額、數量、物品與發票及登記本絕對相符的情況下,方可在發票與登記本上簽字。(登記本上的數量不可隨便更改)
2、固定資產管理員按合同約定標準判定所購物品是否合格進行驗收,如不合格應予退貨,合格予以入庫。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桃嶺小學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制度》的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我校財務管理,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報賬員必須熱愛財務工作,堅持原則,熟悉財經紀律與法規,責任心強,樂于為教師服務,在校長領導下,負責辦理學校的財務收支事宜,負責逐日記好現金出納賬(內容摘要應作詳細記載,校長未審批的、違反財經紀律與法規的發票有權拒付),負責記好本校固定資產賬。
二、校公用經費應保證學校正常運轉,開展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教學資料印刷、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教師培訓費按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規定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開支。
三、各校每期收費,由學校匯總后上繳區財政,從區財政撥回后學校方可使用。學校一切財務收支由報賬員統一辦理,教職工個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辦理任何收支事宜。學校一切收入必須及時如數入賬,不準私設“小金庫”。如發現設有“小金庫”,追繳現金及支出款,并對第一責任人進行處理。
四、學校一切開支本著節約的原則,專款專用,開源節流。對教師極為敏感的'開支,事先要在教師會上征求意見,如時間不允許,事后必須向教師加以說明。學校平時開支。
五、學校要將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六、報賬員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對審批后的發票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七、學校開支所取得的票據必須為正規稅務票據,發票填寫內容必須完整(單位名稱、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大小寫),三章齊全(經手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所取得的發票涂改無效,手續不全、大小寫不符者一律拒報。
八、禁止一切促銷征訂活動進校園。學校和教師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輔導教材,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等;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與上級管理規定有抵觸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一)主要內容:
1、學校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向教師公布。
2、每學期各項收費的項目,標準及收費出具的票據向師生公布。
3、學生中餐收支情況,重大項目開支,向師生公布。
4、經費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用經費、醫療費、公積金、科研經費、月績效工資等各項使用語發放向教師公布。
5、校車使用情況及費用向教師公布。
6、教師進修、出差報銷情況,向教師公布。
7、嚴格經費使用規定,合理安排,以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主,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二)程序及規定
1、學校總務處開學初,根據學校的安排,預算好學校各項目的.經費安排,并公布預算情況,年終公布財務決算情況。
2、學校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各項經費全額上交區會計核算中心,收費的票據由學校統一向財政局領取。
3、返回經費使用情況:自愿捐資款返回部分用于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學校的公用經費、教科研經費、辦公費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其結果向教職工公布,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4、在校用餐堅持自愿原則,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學校食堂每天清點人數,每周公開菜譜,每月公開收、支經費情況。
5、學校硬件設施采購、電教、網絡設備采購與大宗物資采購等,按規定該由政府采購的一律政府采購,如果不需要的,再由學校校務公會集體討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制,貨比三家,確保質優價廉,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節,公開數量、價格,接受監督(看貨→比貨→定貨價→驗質量→付款驗收入庫)
6、學校校服采用政府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的規定辦事。
7、教師進修出差,以有關文件通知為依據,要由校長室批準,再由教導處安排好課程,進修(出差)回來,嚴格按照“溫州市鹿城區行政單位差旅費開支規定”報銷。
8、學校一切發票的報銷:總務處審核→經手人簽字→有關人員驗收簽字→校長簽字→出納報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縣公辦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普通初中、職業技術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及其它教育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
財務管理體制第二章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對中小學校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縣教育局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負責管理、監督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組織、指導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匯總審核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議草案,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核算中心申報用款計劃。
第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各學校為會計核算單位,教學點并入片區中心校進行會計核算,以各學校為報帳單位。撤銷各學校所有銀行賬戶,由核算中心協助縣直有關學校和鄉(鎮)教育室在金融部門設立備用金支出賬戶。中小學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備用金,直接撥入各校及教育室備用金支出賬戶。取消鄉(鎮)與縣直學校會計,各鄉(鎮)設總報帳員一名,各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學校需要用錢,先由鄉(鎮)學校報帳員向鄉(鎮)總報帳員報帳,再由總報帳員按月向縣教育核算中心報帳,大額資金由教育核算中心直接支付,零量支付,由教育核算中心委托學校從備用金中支出。各校及教育室要確定專人管理備用金,實行銀行預留印鑒章分離保管,確保資金安全。項目支出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實行招投標、政府采購后,由核算中心直接撥付到施工企業或供貨商。
第八條教育經費核算中心為各中小學校辦理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各校應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內部稽核小組一般3-5人,負責對學校收支活動進行稽核。各校負責人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各校的報賬員應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預算管理第三章
第十條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項目支出等。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按月填報《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每月末向核算中心報送下月用款計劃,核算中心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報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各校必須嚴格按規定收費,公開收費項目、范圍、標準。建立健全收費內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不得自定或提高收費標準。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票據,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1-3日內足額繳入縣非稅收入專戶,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每月報賬時同時核銷已使用票據。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代收費不屬于學校收入,但應納入財政非稅收入專戶管理。
支出管理第五章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專款專用。中央、省、市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員工資或津補貼、基本建設項目、償還各類債務。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超過70。規模較小的學校除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0 。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采購教學儀器設備、體育衛生藝術器材、語言器材、電教器材、圖書資料等由學校向核算中心申報,核算中心匯總報送縣政府采購辦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政府采購。縣直有關學校可直接向縣政府采購辦申請辦理。
第十九條各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縣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各校要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項目的稅金都應當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要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項目。
結余及分配第六章
第二十一條結余是指中小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指所有權歸學校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照《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中小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年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特別是土地、房屋、車輛及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無形資產及對外投資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行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無形資產轉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中小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對外投資是指中小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其它單位投資。中小學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中小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學校對負債應制定具體的化解措施,有計劃地償還。學校不得再擅自舉新債運行。特殊原因確需借款的,應經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支出。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二十八條經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二十九條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小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撤銷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合并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變更時必須遵照《會計法》的規定,認真辦理財務清算和交接手續。
核算程序第十章
第三十一條核算中心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各類賬簿,用于核算學校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
第三十二條報帳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程序各會計核算單位的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項業務的發生,學校負責人審批。
二報賬手續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的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核算中心負責各校支出的財務審核。每月的5-30日為支出審核報賬日,當月支出當月審核。各學校報賬員為財務送審人。
2、財務審核主要側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原則上應控制在當月計劃范圍之內,否則不予審核入賬。
3、每月送審之前,各校需對送審的支出票據在完備審批手續的基礎上,按支出單位歸類匯總,填制支出匯總表,并對特殊、大宗支出事項寫出書面說明。
4、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并加蓋“審訖”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賬,未經審核的支出單據不得列報支出。經審核后的支出單據由核算中心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按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要求組織會計核算,定期向中小學校提供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等財務報表。
5、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并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各學校每月底報賬時應附上月備用金支出賬戶對賬單。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自制憑證必須符合要求。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的程序簽批。
5、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其規定的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帳。
四其他各種報賬憑證反映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出外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經領導批準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后,應于6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延期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四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中小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同時教育局每年有計劃的對學校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各單位要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五條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學校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形式的監督。對違紀行為應按照財經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涉及經濟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報賬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可及時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第十二章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八條各校財會部門,要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九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裝訂成冊,并整理立卷,在會計年度終了以后,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
第四十條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和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員監交。
第四十一條財產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帳、卡、物經核對無誤后,移交人員負責編制交接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各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換固定資產帳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帳上加蓋個人名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國家對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本財務管理制度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四條本財務管理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試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為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制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打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并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采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采購的堅持政府統一采購原則。
2、不是政府采購的,重大采購項目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采購方式,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范采購行為。
3、小項目的采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后方能采購。購回的設備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后送審計審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采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②確定采購方式;③確定采購價格;④簽訂采購合同并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范與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準,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后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于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梁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后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并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并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周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置《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征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后奏無獲準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后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后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后,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數據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采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找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后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采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采購,并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并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注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審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匯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市直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市直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所屬教育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按規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增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規范教育經費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收費和資金使用行為;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監督,維護學校正常經濟秩序。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管理體制要求,學校的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管理制度。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精神,對照有關使用標準和規定,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學校食堂、商店等部門發生的如水電費、管理費等與教育教學無直接關聯的支出,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中小學校因教育教學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辦公用具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政府采購批復單作為采購業務報銷入賬列支的附件。
第二十條支出票據要求。一是票據合法,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發票或正規收據;二是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詳細內容,不能只寫大類;三是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商品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四是審批手續齊全,按上述規定的程序簽批;五是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第五章幫困助學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各學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料審核、保管工作,要嚴格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不得任意擴大或縮小幫困范圍和提高或降低幫困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嚴格執行《麗水市直學校助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教計〔20xx〕128號)的規定,加強對助學資金的管理,對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及時發放,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類資金發放表需由學生本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因流生、轉學、或其他原因引起獎助學金等款項有節余的,必須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章代辦服務費和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為學生代辦服務過程中獲取任何利益,確有折扣,應按實進入學校賬戶,與學生按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代辦服務性收費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明碼標價,未經告知和書面征詢,不得收費;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據實結算。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學校食堂要開設銀行專用賬戶,設置會計賬薄進行財務核算;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應堅持收支平衡原則正確核算盈虧,對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采購價格等學生、家長關心的熱點,學校應(每周或每月)公示并形成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確保向師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務,切實維護好學生的合法利益,嚴禁學校將食堂作為侵占學生利益的“平臺”。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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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黌舍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黌舍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準繩,全學區的財務進出,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進出,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黌舍財務管理堅持進出“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進出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劃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黌舍財務進出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黌舍教職工根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黌舍的一般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黌舍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星散,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黌舍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黌舍出納必須按時收勤黌舍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黌舍劃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黌舍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黌舍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討決定后執行;元以上大宗物品由XXX領導審批后執行。黌舍購置的一切物品,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黌舍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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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
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
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為規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集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黨校,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責任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政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積極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況,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責任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直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責任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財政部“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決審批制度。未經集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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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職責,根據財政部、國家教委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各校領導分管系統限額、專項審批,大額借支實行聯簽制。
第三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設置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管理科,下設財務組,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五條學校管理科財務組配置一名財務主管、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六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并予公布。
第七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監督,設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構成學校內部審計制度。內部審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財政部門的撥款收入、學雜費收入、培訓費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財政撥款收入(含各項經費撥款、離退休人員經費、大額基建撥款),應按預算收入計劃組織收入,對基建撥款應專戶儲存。
2.學雜費收入:按省物價局和高教廳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財務部門應在有關科室的協同下,用心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專業、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專業,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這兩項收費依據(含聯合辦學部分),應加蓋學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確定并交管理科財務組;當年新生名單、專業應在招生結束后一周內交管理科財務組;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應及時通知財務組。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財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財廳干部職工的子女,減免數只能為學費總額的50%,其他雜費不減免。
⑷學費一年收繳一次,在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主管財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聯合辦學學費收入,財務部門應嚴格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收納入庫,并定期到聯辦單位核對收費狀況;屬聯辦單位的收入也應及時、準確地劃歸對方。
⑹對學雜費收入,財務部門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狀況。
3.培訓費收入:指學校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收取的各項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學校所屬房屋出租租金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如發生合同糾紛引起房租減收或滯納,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以便妥善處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小賣部、飯堂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飯堂、小賣部交納的折舊費、各種考務費、學校財產變價收入、贊助費、罰款收入、采購物品返還費用等應屬學校的收入。
第九條學校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小錢柜”;為學校或科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回到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管理科,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十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職責。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財務組給予的借款或預付款。
第十四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包括現金借款和支票借款兩種,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凡借款額或預付款額超過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狀況需大額現金(1000元以上),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須填制管理科財務統一印制的“借款單”,先由各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有關審批人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組借款。
第十五條借款、預付款批準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財務工作的副校長審批30000元以下。
3.財務主管應對各部門借款進行審核,凡XX元以上借款、預付款,須事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再提交校領導批準。對不合乎制度規定的借款及預付款,財務人員應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額的各項借款及預付款,由各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金額的借款,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校長負責簽批。
5.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狀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6.一般狀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7.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主管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8.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9.各種借款、預付款的歸還及報銷,實行誰審批借款誰負責審批報銷的原則,不能交叉審批。
10.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狀況需續借須經財務科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福利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七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校長簽批50,000元以內。
2.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30,000元以內。
3.凡每筆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應先報財務主管審核后再報校領導批準。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額以上的各項支出,由分管校領導提出,報校長批準;超過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各分管校領導簽名,最后由校長負責簽批。
5.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資料,發票背面應有經辦人簽字、科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物品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貼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6.下列狀況的支出,經科室審核后,報主管財務副校長或校長批準,方可報銷。
⑴“白頭”單報銷,每單數額應在50元限額以內,并有商店等單位印章、購買數量、單價、支出用途。用款經辦人應盡可能索取正式發票。
⑵特殊支出無發票及其他報銷憑證者,應有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2人以上簽字證明。
第十八條專項審批權限:
1.教職工因公差、學習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須先報校長審批。
2.教職工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種會議、公務辦事,所需時間2天以上,或超過廣州市范圍的.事項,應在各分管校領導審核后統一報校長批準。
3.各種餐費,主管財務副校長每次審批XX元以下;超過限額報校長審批。
4.學校預購學生教學用書支出,由主管教學副校長負責審批。
5.各教研室確需購買少量的教學用參考書、資料,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后報主管校長審批。
6.大批量印刷各種教學用書、資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提出意見報校長批準。
7.圖書館藏書、全校報刊雜志采購支出,由校長審批。
第十九條各項支出審批報銷的分類
根據支出審批權限,對各項支出作分類。
1.基建支出:是指學校因事業發展和保證正常的教學、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或教學設施等項目,包括學校的房屋、建筑物、裝修、添置大型的教學設施等方面的支出,應嚴格執行基建財務制度,保證學校資金能辦實事、辦好事。
具體執行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學校基建財務制度》辦理。
2.修繕費支出:是指學校小型、簡單的修繕、安裝等項目的支出。根據有關科室列報的用款計劃,應事先簽定協議,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核簽字。
⑴修繕費支出,應按報銷審批權限簽批。
⑵修繕支出計劃、合同應送財務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繕項目的驗收務必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憑正式發票、驗收人簽名及校領導批示到財務辦理付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1、財務管理范圍
1、上級主管部門按照預算計劃下的經費。
2、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設備及其他使用價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資。
3、勤工儉學(校辦工廠)上繳利潤及其它收入。
4、學雜費收入和其它社會資助辦學經費。
5、代辦費,伙食費及其它代理經費。
2、經費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經費,按項目實行專款專用,按規定每日向上級結報和反映資金活動情況。
2、學雜費,勤工儉學費上繳利潤、租金、及其它各項收入,均應列入學校收入,統一管理,在收入款項時,應分別給對方出具上級規定的正式收款收據,入帳管理。
3、學雜費的減免工作,按上級規定標準,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做好。手續上,首先由學生提出申請,經班主任、分管領導審核,通報行政會議后由校長批準。
4、宿生水費、宿費標準按上級部門規定標準執行。所收費用用于學生宿舍修繕、購置清潔用具、炊具及水電費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會資助辦學、汽車出借回收資金、零星校舍場租費收入等等,均列入預算資金項目管理。
6、學生代辦費收入,單獨立戶管理。每學期結算一次,期終多退少補,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學生負擔。
二、支出管理:
(一)經費支出審批權限:
1、零星辦公用品、宣傳紙張、清潔工具、零星校舍維修、小型設備添置等等,由校長審批。
2、教學活動經費:包括班主任補貼,調代課補貼,根據預算安排,在定額范圍內,由校長審核、批準。
3、訂閱報刊、添購圖書、實驗用品、教學參考書,在預算定額范圍內,由校長批準。
4、添置設備,包括木制實驗儀器、圖書設備等辦公設備、體育器材等,應年初編制計劃,報校長審批,由總務處執行。
3、會計室支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工作,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強化財務管理,特對支票管理作如下規定:
1、一切經濟活動除規定必須以現金收付外,必須通過銀行進行結算。
2、轉帳支票由出納保管,領用時由出納記好《支票領用登記簿》。
3、按時與銀行對帳,不簽發空頭支票。
4、現金支票應由出納會計保管和簽發。
5、支票專用章由出納會計保管,學校負責人章和主辦會計章由主辦會計保管。
4、會計室內部稽核制度
為了加強財會工作,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經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納會計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由主辦會計對記帳憑證進行復核和記帳。
2、在出納會計請假期間,由代理出納辦理日常經濟收支業務,但不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由主辦會計編制和記帳,由總務主任或校長進行復核。
3、出納人員不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各種內部轉帳均由校長稽核。
5、校產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的資產管理,貫徹勤儉辦校,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進一步管理好校產,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損壞,杜絕事故,美化環境,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產管理的原則:
1、校產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
2、校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1)固定資產的范圍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輔助設施)
②專用設備:價值在800元以上的設備
③其它,由學校規定的統一管理的資產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設備)等由總務處直接管理,專人(校產員)負責。
4、用設備、儀器、工具、物品、專項設施等采用分層管理、專人負責。
(1)實驗室儀器、設備、家具用具由實驗員負責管理。
(2)體育設施及器材由體育管理員負責管理。
(3)圖書館、食堂、電教及其它專門部門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學生宿舍設施,家具用具由舍務老師及指定人員負責管理、
(5)教室設備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級校產員按《班級校產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網絡。
總務處根據分工,總務主任負責管理全校校產,并配備校產管理員具體負責,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體育器材、電教組等部門指定兼職校產員負責管理。
在全面清理盤點的基礎上,重新登記造冊,定位編碼,按標準統一編碼,全部輸入計算機專項管理、專人管理、負責到人。達到“一冊、兩帳、三相符”,即:校產登記冊;校產總帳(會計、總務按規定要求設總帳),校產分類帳;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產定期盤點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復查一次,每個部門每學期填《資產增減表》,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分別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總務處審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產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總務處建立完整的校舍擋案資料,每年暑假復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專項工程需嚴格預決算審計,責任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勤查細看,逐項驗收,做好施工記錄,關鍵時刻管理人員不得離開施工現場,如果管理人員失職造成延誤施工或工程質量有嚴重問題,要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2)基建期間的建筑材料,由專人負責,專項建帳,保管,基建竣工驗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產員統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時收回舊料入庫,并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增減表》,履行報減注銷手續。
3、維修管理。
(1)每年根據教學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況及學校財務,由總務處作出房屋維修計劃,由校長核定,納入年度財務計劃,安排維修。需申請上級報款的,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安排維修。
(2)教工宿舍的維修保養工作,房租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承租戶內部設施的維修,由住戶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長室研究安排統一調配,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應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間,按規定房租的5倍收費。
5、修理員堅持每天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查明損壞原因,落實賠償措施,及時匯報,安排維修。
6、加強對險房的經常檢查,必要時請有關部門檢查,作出技術鑒定并提出修理意見。經常注意全校道路、圍墻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校舍、房產以外的資產)。
1、資產登記。在全面清理盤點的基礎上,按統一規范編號登記入冊,記好兩本帳,資產總帳(由會計、總務處分別記)、資產分類保管帳(使用、保管部門記)并按時核對。
2、資產使用、保管。根據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經領導批準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門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防止浪費和損失。公共場所的物品設備落實到專人負責,未經領導同意和一定手續不得隨便動用。
3、資產購置。
(1)資產購置嚴格執行請購制度。
(2)各處室、部門在每學期末(或期初)根據實際需要由總務處申報購置物品清單,總務處根據學校的財力,編排計劃,交校長室審批、核準,并安排計劃派專人購置,經辦人員必須保證購置物品的質量,價格要合理,如質量低劣,保管人員和使用單位有權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
(3)急用物品或預算外物品需購置,價格在x元以上,必須先經校長同意,后由總務處專人購置。
(4)對于某些專業、專用設備的購置(如圖書資料、電子器材、音像、攝像器材、實驗專用儀器、電器設備等)可由總務處另行委托或聘請專人購置。
(5)凡購進、自制、調撥、捐贈的資產,都必須交校產員或使用保管人,憑申購單逐項驗收后填制《固定資產增減表》,一式三聯,一聯交保管員(或使用部門)登記入帳,一聯交總務處入帳,一聯隨同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及申購單報銷,未經驗收入庫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4、資產借用和領用
(1)教師職工借用或領用資產,需經有關領導批準,借(領)用人和保管人要嚴格辦理借領手續,分清責任,按期核對,到期歸還。
(2)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辦理借用手續。貴重儀器概不出借。
(3)圖書館資料等出借,按有關規定執行。
(4)教職工調離學校,須到各部門結清帳目,歸還租借物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再由學校人事部門簽發準離證書。
5、資產使用期滿或自然損壞需報損或變更、改制,須具備一定的手續,經辦人須填寫《固定資產報損表》,經由領導批準后,予以注銷或變更,嚴防資產流失。對于人為損壞,應分清責任,落實賠償,再行注銷。每個使用部門、校產員對所管理的資產應定期檢查。校產管理員對所管理的資產要注意防火、防盜,杜絕人為損失,注意修舊利廢,綜合利用。如因失職造成損失,由保管人員賠償,并追究責任,對校產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員,應給于獎勵。校產員變動,必須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主管領導負責監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總務處單獨建帳,定期核對。
2、教育、教學用品和衛生工具等由保管員按標準負責定期發放。
3、紙張、、文具等辦公用品,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本著節約原則,按實際需要,填寫領物單,經總務主任核定,向保管處領取。
4、配合學校各項活動及接待任務,及時供應所需物品。
5、加強對儲藏室(辦公用品倉庫)的管理,做到庫存用品分類存放,做到整齊、干燥、清潔,避免霉爛損壞,防止積壓,杜絕浪費,及時處理廢品。
6、保管員憑領物單登記《低值易耗品帳》,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月底盤存,按月核銷。
6、資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健全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訂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設備、清潔用具、電器、錄音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的管理范圍。
三、學校資產由總務處專職人員管理,負責登記造冊,安排使用,清理盤點。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的意見安排。
3、每年暑期盤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報廢報損要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方可辦理注銷手續。
四、資產的計算,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估價記帳。維修、運輸和其他雜支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值。各種資產都不打折扣,照原價計價。
五、資產出借
1、校辦廠借用學校資產經領導批準后,應向總務處辦理登記手續。
2、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辦理借出手續。貴重儀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單價二千元以上的貴重設備,須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七、教室和學生宿舍的保管實行責任制。
1、教室保管負責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負責人是舍務老師,圖書樓、實驗室,由部門負責人保管(電教樓由實驗室兼管),階梯教室由總務處直接管理。
2、保管的責任范圍:教室和宿舍的門窗、玻璃、桌凳、燈具、廣播、宿舍床鋪及清潔工具。
3、節假日外單位借用教室考試,由教務處、總務處統一安排,教室門窗、玻璃、配備的教室用品均由專人負責保管。
7、公共財產賠償制度
一、凡無故損壞公物,根據損壞程度,對責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經濟賠償。
二、賠償內容:
1、損壞玻璃,按被損玻璃整塊賠償。
2、損壞鋁合金門窗架及配件(鋁合金門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計算),視損壞程度,賠償被損門窗的2%-50%。
3、損壞學習凳:損壞凳腳賠償5元/只,損壞學習凳橫檔,賠償1元/根。
4、損壞課桌、學習桌(以每張課桌85元計算)
(1)損壞課桌面,依據損壞程度賠償10元以上。
(2)損壞三夾板面,依據損壞程度,賠償1-30元。
(3)桌面刻字,賠償5元。
5、損壞各室三夾板(以每扇門120元計算),依據損壞程度,賠償整扇門的25%-100%,損壞門鎖賠償10元/付。
6、損壞宿舍疊床
7、損壞鞋物柜
(1)損壞鞋物柜三夾板面,依據受損程度,賠償1元―20元。
(2)損壞柜鎖,賠償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損壞水暖設備:損壞水龍頭賠償7元/只,損壞軟管賠償5元/根。
9、無故丟失清潔工具
(一)無故丟失簸箕賠償3元/只。
10、無故損壞樹木,視程度賠償2元以上。
11、無故丟失食堂餐具,照原價賠償。
12、無故損壞或丟失理化儀器、圖書、體育器材,視程度照原價賠償10%―100%。
13、無故損壞各類電器設備,照原價賠償或賠償維修費用。無故損壞黑板照價賠償。
三、賠償款一律交會計員,損賠人憑收據負責到總務處報修,如無人承擔損壞責任,則由班級或宿舍集體負責賠償、
四、本辦法適用于非自然損壞公物的責任人、
8、文書處理制度
一、收發文登記制度
(1)做到不誤時,不誤點。統一收拆。凡收到文、電、函件,一律由文書人員收拆。當日信件當日拆。
(2)統一登記。凡各級來文,以及由各人帶回(包括參加會議)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須交給文書人員辦理登記手續。
(3)統一編號。凡本單位發文,均須本單位領導簽發,由辦公室統一核稿,文書人員統一編號登記。未核稿、登記、簽發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員印發。
二、文件辦理、簽發、傳閱和借閱制度:
(1)來文批辦。文、函件登記后,由領導閱批后再分發辦理。
(2)發文程序。本單位發文由部門擬稿、統一核稿后,由領導統一審閱簽發。文書人員統一登記,編號,打印后蓋章分發。文書人員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擬稿紙,文件內容力求簡潔,文理通順,字跡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文件打印后必須校對,油印,杜絕差錯。
(3)文件傳閱。凡領導批示傳閱的文件應及時傳閱,各科室傳閱后承辦者在傳閱欄內簽名,然后直接退回文書人員,不得橫傳。文件應在單位內傳閱,不得帶回家中或在公共場所閱讀。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當天傳閱完畢,直接退回文書人員,放入專門保管柜內。
(5)文件借閱。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關人員借閱文件,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的文件原則上在辦公室閱讀,當天歸還。確有特殊情況者,可進行續借。
三、平時分類、收集制度:
(1)平時分類。文書人員應在年初根據往年立卷情況和本單位分類方案編制本年度歸卷類目。平時收、發文應統一歸入相應類內。
(2)文件收集。年終,各部門、條線(含各級領導)應主動將本年度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經過初步整理,及時移交文書檔案人員。
9、綠化管理制度
一、校園綠化是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綠化管理是搞好校園綠化的重要保證。為此,全校師生員工要認真貫徹《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提高創建“綠色校園”意識和“愛綠護綠”的自覺性。
二、學校對校園綠化統一定出具體實施規劃后,由總務部門負責實施和管理,杜絕無計劃的盲目亂栽亂植。
三、要配備綠化管理專職人員,落實崗位職責,認真做好綠化地帶的澆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補栽等常規工作。
四、總務部門要會同生物教研組對校園花木進行注名掛牌,并注意組織和發揮師生中的花木愛好者,關心和指導學校的綠化工作。
五、建立學校植樹臺帳和綠化規劃圖,對種植品種、數量、種植時間、位置、價值和管理狀態都要逐一登記,并每年組織檢查,作好記載,建好綠化檔案。
六、教育學生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劃分綠化包干區。杜絕隨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動區。
七、對損壞綠化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經濟賠償直至經濟處罰。
10、門衛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衛
1、人員控制
(1)教工、學生憑校徽或胸卡進出校門;
(2)來訪人員須辦理登記手續,經門衛通知有關部門,得到同意后方可進入校門;
(3)制止校區內吸煙。
2、車輛控制
(1)轎車、客車進去應登記后按指示區域停放;
(2)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3)任何車輛在校區內一律減速行駛并不準鳴號。
3、防火防盜
(1)負責24小時的巡邏與值班;
(2)定時檢查防火防盜的有關設施。
二、教育服務
1、收發教工、學生的信件;
2、按時打開和關閉教育大樓的防盜柵門及教育大樓過道大廳的電燈;
3、做好學校大型x的安全保衛工作。
11、教學衛生制度
一、教師應經常觀察學生的健康狀況(面色、神態);
二、教室應左側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發光。開窗通風換氣,保存室內空氣新鮮;
三、教師板書要工整,字體大小要適度,盡可能寫在黑板中間;
四、注意學生寫字姿勢是否端正,隨時進行指導糾正;
五、注意講課聲音,不宜過大或過小,要面向學生進行講課;
六、注意保護視力,定期調換位置,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視或聽力不佳的學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導學生作業時,字體不宜過小,寫字的顏色不宜過淡;
八、按時上下課,保證課間活動,教師不拖堂。
12、衛生宣傳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報和宣傳櫥窗,廣泛進行常見病的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廣播形式宣傳衛生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訓衛生骨干,發揮班級衛生員作用。
四、加強對學生進行青春期的衛生教育。
13、學校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建立學校衛生領導小組,有校長負責,校醫或保健老師、教師、后勤人員參加,負責學校環境衛生的布置、檢查、評比等工作,評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評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衛生組織,設衛生員,班主任提出具體衛生要求和監督管理工作,衛生員配合教師做好督促工作。
三、衛生員對班級內因病缺課的學生情況要及時上報醫務室。
四、對宿舍環境及個人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每周進行檢查評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學校衛生監督制度
學校衛生領導小組對學校衛生進行監督,內容如下:
一、應經常檢查學生學習負擔、作息制度;
二、定期檢查學校體育運動場地、體育器材的衛生安全狀況;
三、學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飲用水衛生;
四、食堂食品衛生狀況,食品的.加工、貯存、供應條件及飲食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五、學校衛生設施的設置,環境衛生狀況的管理;
六、學校學生常見傳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學校健康教育和教學安排;
八、學生常見病防治計劃、措施及實施情況;
九、學生健康管理及衛生服務質量情況檢查。
15、校園禁煙制度
1、外來人員及本校教職工進入本校禁止吸煙。
2、本校各辦公室、會議室及公共場所等禁止吸煙并取消吸煙器具。
3、外來人員及本校教職員,凡吸煙者一律到吸煙室。
4、各處室、包干區、門衛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控煙監督員做好控煙宣傳教育及監督工作。
6、加強監督,定期檢查,凡不按規定吸煙者,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罰款處分,并在崗位獎中扣除。
7、在校園區域內發現煙蒂,責成有關處室及時處理。
8、違反禁煙制度者,除批評教育外,將與評比及崗位獎掛鉤。
附:檢查制度
1、檢查時間:定期與不定期結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隨機檢查。
2、檢查范圍:校區各處
非允許吸煙的區域。
3、檢查內容:
①非吸煙區有無吸煙者(重點是吸游煙者)。
②非吸煙區有無香煙及煙具。
③非吸煙區有無煙灰、煙蒂。
④吸煙室內是否整潔,除煙缸內,其余各處是否有煙灰、煙蒂。
16、教室及包干區衛生保潔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內布置樸素大方,無不規則張貼物。
2、櫥窗布置整潔完美,課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時間表齊全。
3、課桌、凳排放整齊(橫平、豎直),各組之間相隔走道相等。
4、衛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掃帚、簸箕、紙簍、水桶整齊擺放于衛生角,拖把洗凈后,整齊掛發于指定位置,長雞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擺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潔,無污漬,無紙屑雜物。
6、教育設備天天揩擦,無灰塵(包括講臺、電教設備、課桌、凳、報夾、櫥窗)。
7、門窗清潔明亮,無污漬,無灰塵。
8、屋頂(包括走廊)無掛塵。
9、教室內走廊墻面無印跡。
10、室內外無過夜垃圾。
11、室內臺上臺下物品擺放整齊。
12、教室內通風透氣,空氣清新。
二、包干區
1、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雜物、污漬。
2、包干區內無衛生死角。
3、包干區墻面無污漬、腳印、球印。
4、包干區內無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車、摩托車。
5、包干區值日生每日到崗值日。
17、辦公室衛生制度
辦公室是教師和職員辦公、學習的場所,是學校校園文明的窗口,為便于統一,特制訂如下制度:
1、辦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張貼美觀,布置得體。
2、辦公區域衛生清潔,無塵,無灰,無拋棄物殘余。
3、練習本櫥內,簿冊、物品排放有序,櫥頂等部位無積灰。
4、熱水瓶、衛生潔具放置到位,不礙觀瞻。
5、門窗無積灰,玻璃明凈,天花板無掛塵,墻面無污漬,定期定員清掃。
6、每天有專人衛生值日,負責整個辦公室衛生工作。
7、辦公室內不吸煙。吸煙一律到吸煙室。
18、宿舍衛生制度
1、門窗無污跡,無缺損,潔凈明亮
2、墻面屋頂無污跡、球腳印,無掛塵,潔白無破損。
3、房間、走廊、樓梯、衛生間地面無垃圾、水跡、污跡。
4、水池無水銹,毛巾掛發整齊。
5、便池無污跡,無水銹、雜物,手紙入簍。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疊方正,擺放規范,床單掖平,窗上無其它物品。
7、熱水瓶、水杯、腳面盆清潔,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8、學習桌凳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桌凳清潔無污跡,無破損。
9、衛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無污跡。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床下每人2雙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圍濃,無不健康、不規則張貼物。
19、公共廁所保潔使用制度
一、保持廁所內外干凈清潔:
1、保潔員對負責的所屬樓層公共廁所、盥洗室經常打掃。保持其室內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設施無污跡,無水銹,無積塵。
2、經常透風換氣,保持廁所無異味。
3、每日更換紙簍內垃圾袋。
4、設施損壞及時報修。
二、使用者及時沖刷大小便器,手紙入簍,不向大小便器拋扔雜物,禁止損壞盥洗室及衛生間內外各類設施。
20、配電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電工)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2、配電間嚴禁煙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電工人員必須經供電部門安全技術考核,領證方能獨立操作。
4、節假日和休息日時,須關好門窗,切斷照明電路電源。
5、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安全情況,在電氣線路及設備不停電檢修時應有專人監護,落實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和更換,對高壓安全用具不準作他用
21、水電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電獨立核算的部門和教職工,一律按裝水電表,獨立核算。
2、水電管理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每天不少于兩次,發現“長明燈”、“長流水”、“太陽燈”及時關好,并做好記錄,對違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由個人或所在部門、班級集體負責,一次罰款五元,并公布名單。
3、校舍調整變動,任何人不得拆除內部設施(自購器材應先通過管理人員),如私自拆除內部設施,由本人賠償全部損失。
4、加強水電維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記錄,有部門和用戶簽字證明。
5、建好水電線路檔案資料。
6、水電工及管理人員應注意安全用電,節約水電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電,總務部門做好定期考核,定期獎罰
7、嚴禁私自接電接水,嚴禁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具。
22、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操作人員應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機構和特點、技術性能運動參數,做到會操作,會維修保養,及時判斷和發現問題,同時還能正確地處理問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隱患后,及時向領導匯報。
4、經常保持安全設施的完好狀態,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對未經批準而進入操作場地的人員,應予以勸說和制止。
6、就檢修后的設備,檢修質量不能達到規定的技術指標,操作人員有責任提出意見或不予驗收。
7、搞好文明生產,經常保持所轄設備和場所清潔、整齊
二、交接班制度
1、對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應按時休息,保持充沛體力,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場所;
②應故不能接班,應事先請假;
③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并結合現場檢查;
④按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及時而慎重地檢查所管理的設備。
2、對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員應對設備認真檢查,將檢查情況如實記錄;
②交班前,應將鍋爐房內打掃干凈,保持清潔整齊;
③向接班人員介紹鍋爐運行情況存在問題;
④向接班人員介紹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運行情況;
⑤向接班人員介紹燃料的質量;
⑥向接班人員介紹各種閥門的開關位置;
⑦向接班人員介紹水質和水處理情況;
⑧當面交運行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三、鍋爐運行操作規程:
1、鍋爐開火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①開火前,應檢查鍋爐水位;
②檢查安全附件和聯鎖保護裝置;
③檢查各種不同用途的閥門應處的位置;
④各種輔助設備的開啟及要求;
⑤水處理設備是否具有開火要求;
2、冷爐開火達到額定工作壓力所需時間和注意事項;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驟方法;
4、鍋爐運行中的檢查;
5、水位計的沖洗,排污的操作;
6、緊急鍋爐的操作順序與方法;
四、鍋爐水處理管理制度。
1、水處理設備的運行操作;
2、水質檢驗規程;
3、水質化檢,檢測數據的事理與校核。
五、鍋爐定期檢修及保養制度。
1、鍋爐定期檢修的時間安排;
2、檢修項目的制訂;
3、檢修后的驗收。
六、巡回檢查制度
檢查內容如下:
①汽包,對流管束,集箱等可見部門無泄露,臌包,彎曲,變形;
②安全閥有無泄露;
③壓力表讀數是否正確,幾個壓力表的讀數是否一致;
④汽壓,汽溫穩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⑥各種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自動控制調節系統正常。
七、清潔衛生制度。
1、明確劃分鍋爐房內外衛生區域范圍;
2、明確操作人員的職責,內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衛制度。
1、加強安全保衛;
2、履行進入鍋爐房登記手續;
3、鍋爐大修后的內部檢查要確定專人;
4、每月檢查滅火設備是否完好,如有失靈或藥液失效應及時提出更換或加藥。
23、食堂衛生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堅持把住病從口入,嚴防食品中毒,保證全體就餐師生身體健康。
2、灶房衛生:做到“六潔”、“四防”。“六潔”即灶臺潔、洗手設備潔等,另外排氣要好。“四防”即防蠅,防生,防腐,防鼠。同時,灶房具備冷藏設備和消毒設備。
3、食堂庫房衛生:庫房的窗門,天棚,地板保持干凈,四壁無塵,庫架整潔,通風隔離,及時清掃,做到無鼠無蠅,無蚊、無蟑螂。
4、餐廳衛生:做到無塵,無蠅,無殘羹剩飯,整潔干凈,經常清掃。
5、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手指甲,定期體檢,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換,以確保傳染病。
6、餐具衛生:保證用熱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衛生管理“五四”制
1、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采購員不購買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員不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餐廳服務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銷售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的成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食堂衛生采取“四定“的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
5、食堂工作人員衛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售飯時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時不吸煙;不隨地吐談;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打噴嚏;不隨地倒垃圾和臟水;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25、食堂衛生監督制度
1、將食堂衛生制度張貼在餐廳,向所有就餐師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就餐師生提出的有關食堂衛生的意見反映給總務處后,食堂工作人員應及時加以改進,改進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師生做一定程度的說明。絕不能將群眾意見束之高閣,置若罔聞。
2、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食堂衛生的檢查評比,找出食堂衛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檢查評比的結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獎金掛鉤,獎優罰劣,提高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3、充分利用廣播、櫥窗、板報等形式,向就餐師生宣傳衛生知識,提高其衛生意識。同時經常性的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食品衛生法》及衛生常識,樹立搞好食堂衛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覺性和積極性,有效地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4、對食堂炊事人員,定期進行身體保健檢查,一旦發現傳染病患者或病源攜帶者,立即隔離治療或調離食堂工作,堅決杜絕疾病的傳播,保證全師生每天在干凈、衛生的食堂吃到同樣干凈、衛生的食品。
26、食堂貫徹《食品衛生法》制度
1、為使《食品衛生法》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和食物中毒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員都必須根據本措施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衛生工作。
3、食堂主管負責全餐廳的衛生工作,各管理員負責其單位的衛生工作,要搞好衛生工作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包干負責。
4、虛心接受上級及衛生部門的指導,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為重,以防為主。
5、認真落實全員標準化服務細則規定的飲食衛生標準,把環境設備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食品衛生搞好。
6、本食堂對餐廳每月自查一次,學校衛生檢查小組進行抽查,綜合打分。
7、根據每月衛生檢查情況,每月評選衛生先進班組、先進個人,并給予表揚和獎勵。
8、違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行政處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購衛生制度
1、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養制度。
1、鍋爐定期檢修的時間安排;
2、檢修項目的制訂;
3、檢修后的驗收。
六、巡回檢查制度
檢查內容如下:
①汽包,對流管束,集箱等可見部門無泄露,臌包,彎曲,變形;
②安全閥有無泄露;
③壓力表讀數是否正確,幾個壓力表的讀數是否一致;
④汽壓,汽溫穩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⑥各種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自動控制調節系統正常。
七、清潔衛生制度。
1、明確劃分鍋爐房內外衛生區域范圍;
2、明確操作人員的職責,內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衛制度。
1、加強安全保衛;
2、履行進入鍋爐房登記手續;
3、鍋爐大修后的內部檢查要確定專人;
4、每月檢查滅火設備是否完好,如有失靈或藥液失效應及時提出更換或加藥。
23、食堂衛生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堅持把住病從口入,嚴防食品中毒,保證全體就餐師生身體健康。
2、灶房衛生:做到“六潔”、“四防”。“六潔”即灶臺潔、洗手設備潔等,另外排氣要好。“四防”即防蠅,防生,防腐,防鼠。同時,灶房具備冷藏設備和消毒設備。
3、食堂庫房衛生:庫房的窗門,天棚,地板保持干凈,四壁無塵,庫架整潔,通風隔離,及時清掃,做到無鼠無蠅,無蚊、無蟑螂。
4、餐廳衛生:做到無塵,無蠅,無殘羹剩飯,整潔干凈,經常清掃。
5、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手指甲,定期體檢,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換,以確保傳染病。
6、餐具衛生:保證用熱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衛生管理“五四”制
1、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采購員不購買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員不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餐廳服務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銷售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的成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食堂衛生采取“四定“的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
5、食堂工作人員衛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售飯時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時不吸煙;不隨地吐談;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打噴嚏;不隨地倒垃圾和臟水;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25、食堂衛生監督制度
1、將食堂衛生制度張貼在餐廳,向所有就餐師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就餐師生提出的有關食堂衛生的意見反映給總務處后,食堂工作人員應及時加以改進,改進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師生做一定程度的說明。絕不能將群眾意見束之高閣,置若罔聞。
2、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食堂衛生的檢查評比,找出食堂衛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檢查評比的結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獎金掛鉤,獎優罰劣,提高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3、充分利用廣播、櫥窗、板報等形式,向就餐師生宣傳衛生知識,提高其衛生意識。同時經常性的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食品衛生法》及衛生常識,樹立搞好食堂衛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覺性和積極性,有效地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4、對食堂炊事人員,定期進行身體保健檢查,一旦發現傳染病患者或病源攜帶者,立即隔離治療或調離食堂工作,堅決杜絕疾病的傳播,保證全師生每天在干凈、衛生的食堂吃到同樣干凈、衛生的食品。
26、食堂貫徹《食品衛生法》制度
1、為使《食品衛生法》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和食物中毒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員都必須根據本措施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衛生工作。
3、食堂主管負責全餐廳的衛生工作,各管理員負責其單位的衛生工作,要搞好衛生工作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包干負責。
4、虛心接受上級及衛生部門的指導,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為重,以防為主。
5、認真落實全員標準化服務細則規定的飲食衛生標準,把環境設備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食品衛生搞好。
6、本食堂對餐廳每月自查一次,學校衛生檢查小組進行抽查,綜合打分。
7、根據每月衛生檢查情況,每月評選衛生先進班組、先進個人,并給予表揚和獎勵。
8、違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行政處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購衛生制度
1、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潔,無塵土,門窗玻璃明凈無染,無油,使食品和原料無蠅,無鼠,無蟑螂,無霉變。
2、主、副食庫經常保持清潔衛生,物品堆放分類整齊,條理化、規格化,通風換氣好,成品堆放距墻地10――15公分,杜絕致霉因素,確保無霉爛變質事故發生。
3、認真執行成品(食物)“小隔離”存放制度,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藥品隔離。
4、對在庫原料定期翻檢,防止蟲傷、鼠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清理,消滅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32、食堂防止傳染病傳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嚴格執行有關食堂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飲食衛生領導和監督機構,定期檢查衛生,開展衛生評比活動。
2、學校醫務室加強對食堂伙食衛生的指導監督。
3、對食堂管理人員、炊事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定期的衛生檢查,發現患傳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攜帶者,及時采取治療、隔離或調離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內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證其干凈、衛生。搞好食堂內外衛生,切實清除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5、經常性的舉辦飲食衛生培訓班和飲食衛生專題講座,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分期分批的參加學習,掌握常用的飲食衛生知識,增強防止傳染病的意識。
6、經常性的在師生中開展醫療咨詢和衛生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預防傳染病的意識,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有效的預防傳染病的傳播。
33、飲食衛生管理制度
一、環境衛生。
外環境:食堂前后地面經常打掃,東西存放整齊,垃圾倒在垃圾箱內。
餐廳:地面每天清掃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凈。賣飯臺,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凈無油膩。窗臺、金龍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墻壁無踏灰,門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間: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隨時清掃沖洗清,做到地面干凈無油膩,無殘跡,門窗鍋臺、洗菜池等必須經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潔。
保持干燥通風,原料架要離墻、擺放整齊,以防變質。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冰箱經常清掃,各種容器加蓋,每周刷洗一次,墻壁、地面經常打掃,無踏灰、無異物、雜物、藥物、蟑螂、飛蛾。
其他用房,墻壁、門窗潔凈,無踏灰,布置合理雅觀,桌椅擺放整齊,干凈無塵土,地面干凈無異物、煙頭。
二、用具衛生
廚房所用各種炊具(刀、墩、容器、鐵勺、鏟刀、布)使用后必須經常洗刷干凈,存放固定地點,每周大搞衛生一次。
生熟餐具嚴格分開,有顯著標記,對公共餐具要嚴格消毒。
三、炊管人員個人衛生
1、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肝炎和這些疾病的帶菌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或滲出性皮膚病者應堅決調離食堂。
2、學習《食堂衛生法》,牢記“衛生、‘五、四’制”,自覺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具體要求如下:
(1)上崗工作服穿著整齊、干凈、不帶圍裙、套袖上廁所。
(2)工作前、便后必須洗手。
(3)操作時不吸煙,不亂摸異物。
(4)不隨便擤鼻涕,不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不準備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堅持“四不制”,執行“四隔離”。
(7)堅持用工具售貨
四、食品衛生
1、堅持驗收把住“四不”關,堅決做到不買,不收、不賣有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性質不清、來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裝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嚴格按照選料干凈、先洗后切等操作規程加工,燒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離存放,堅持“四隔離”剩食必須檢查,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類,魚類、蝦類、蟹類等。
3、一般不做涼拌菜,做到嚴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類原料的菜,對主菜要特別注意燒透。
4、所有碗、勺、夾,饒子等售貨工具每次用后洗凈煮沸,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34、學生用膳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整頓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環境衛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學生一律憑就餐卡購買飯菜在食堂用膳。
二、購菜時應自覺依次排隊,不爭先恐后,不插隊,不為他人代買。
三、在用膳餐廳就餐,不得任意走動,不得走出餐廳,更不能把飯菜帶入宿舍、教室。
四、剩飯菜應倒入桌上盆內或剩飯菜池內,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飯廳內亂倒水。
五、用膳學生要服從食堂值班的老師或職工管理,不得和廚工爭吵,有意見可向值班老師、總務處提出或通過膳委會反應映。
六、以上各條希全
體用膳同學切實遵照執行,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35、飲食衛生制度
1、出庫前檢查食品原料衛生質量,不合格原料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
2、熟食間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刀板、專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嚴格分開。
3、接觸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員的手等必須清洗消毒。
4、廚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整潔。
5、熟食品做到燒熟燒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鍋再出售。
6、操作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開操作,防止食品受到傳染。
36、食品加工衛生制度
1、餐具“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2、洗刷灶具時使用流動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開使用;飯盤、菜盤不準備隨便用來洗手、洗臉;安裝好排煙設備,及時排空煙霧;注意操作間地面衛生。
3、菜要新鮮干凈,不腐不霉,并仔細清洗撿凈。
4、操作間工作人員做到個人衛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崗。
37、控制腐爛食品的若干規定
1、經常性地組織食堂炊事員學習有關食品保鮮知識,提高思想知識,做好食品的保鮮工作。
2、設置必要的三防設備,即防蠅、防腐設備和必備的冷藏設備,以便保存有關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發嚴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則,以利儲存和保鮮。
4、在食堂的伙食衛生檢查評比中,將腐爛食品的控制辦法和效果作為檢查評比的一項內容。
5、已經腐爛的、變質霉變的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必須妥善處理,決不允許再拿出來出售。
38、炊事用具衛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衛生:灶臺、鍋、勺、容器等經常擦洗、消毒、蒸籠、飯盤、各種機械、菜刀砧板等隨洗隨消毒。洗滌設備使用流動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水池分開使用。
2、餐廳用具衛生:
①餐廳設有開水桶,周圍清潔衛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盤等食具保證用熱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廳內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廳內的湯桶、菜盆等不隨意用來洗手、洗臉。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國家采購政策,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保證購進質優價廉的產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種帳目齊全完備,單據憑證手續合法,內容真實可靠,數據力求準確無誤
3、主副食、作料調料庫設專職保管員,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堅持原料先進先出的原則,大宗原料要求標明入庫時間、重量、品名、規格。
4、每月查庫對帳一次,帳物相符率達到100%,散裝原料誤差低于正負2%。
5、食品制作加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計劃下料,實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選料配料合理,減少損耗和浪費,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嚴格下料標準,檢驗投料,堅持以質論價,經濟實惠,保證師生足量可口。
7、嚴于律己,廉潔奉公,炊管員在食堂就餐,嚴禁私分或開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標準。
8、成本核算準確,庫外盤存無虛盤、漏盤、做到日結、月公布,并準確、全面地填報各種報表。
9、食堂要在一定時期內向伙食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場價格和購入價格,虛心聽取師生意見,接受師生監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并加具封面,注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簽處簽名或蓋章。對于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后,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準,并詳細登記調閱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姓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閱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復制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匯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毀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毀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毀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鑒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毀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霉、防爛。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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