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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24 10:25:43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秀(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秀(15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jù)國家發(fā)展事業(yè)的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zhí)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fā)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yè)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xiàn)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guī)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yè)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jù)核算中心的規(guī)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5、學校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jiān)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yè)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yè)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jù)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jù)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shù),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jù)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shù)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xù),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單據(jù)給予報銷,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jù),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yè)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shù)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xié)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jiān)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zhí)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zhí)行計劃,違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zhí)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助和監(jiān)督學校領導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映。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和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活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項工作順利完成,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財政部令第68號)《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xx〕489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zhí)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jié)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一切財務收支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單位財務部門應按國家規(guī)定申請開立銀行賬戶,未經批準不得開立銀行賬戶。

              第五條: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崗位不相容原則進行分工,做到錢賬分離、責任清晰。預留印鑒、支票等應分人保管,相互制約。

              第六條: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定開展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各處室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定經辦具體事務,履行相關財務手續(xù)。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八條:學校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jù)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九條:學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學校統(tǒng)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小學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學校預算由學校根據(jù)年度事業(yè)發(fā)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guī)定,提出預算建議數(shù),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學校根據(jù)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shù)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批準的預算,規(guī)范辦理收支事項,加強預算執(zhí)行管理。

              第十二條:預算執(zhí)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yè)計劃有較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確需調整的,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按照規(guī)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shù)據(jù)的真實、準確,規(guī)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六條: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guī);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切實規(guī)范收費行為,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對按照規(guī)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負責學校票據(jù)管理工作,按規(guī)定進行票據(jù)領用、開具、繳銷、歸檔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支出包括事業(yè)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在年度部門預算批復的范圍內,學校辦公費、印刷費、固定資產購置費等及單個項目支出按照“先預算、后支出”的程序,由各處室事前編制具體預算,按預算審批權限報批后執(zhí)行

              第二十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安徽省城鄉(xiāng)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xx〕480號)文件規(guī)定,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本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安排各項經費支出,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報銷各項開支。凡預算單項支出數(shù)額達到20xx元以上的,由項目學校理財小組審核,形成會議記錄,報中心學校審批;預算單項支出數(shù)額達到5000元8000元以上的,需報區(qū)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實施(區(qū)直學校、初中、中心小學8000元,其他學校5000元)。印刷費、維修費、物業(yè)管理費、辦公設備及其他物品購置支出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或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程序。未在政府采購范圍內且未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由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按照金額小,確定通過招投標或者采用詢價方式確定服務供應商和價格。采用詢價方式,要實行貨比三家,無特殊原因,應采用合理低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每個項目,每次購物或每個支出事項詢價不少于三家。20xx元以上的支出項目,報賬發(fā)票后要附“潁東區(qū)學校項目詢價記錄表”。

              以下情況的支出,可直接審簽報銷:屬于多次發(fā)生、定期結算的日常運轉支出,如郵電費、水電費等;有相關政策依據(jù)明確支出標準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如工資、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津貼補貼發(fā)放及公積金、職工社保繳存等。

              第二十四條:支出經辦人應為學校在職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履行正規(guī)手續(xù)的聘用人員、掛職人員。外單位人員或臨時人員不得辦理報銷手續(xù)。此外,差旅費以實際出差人作為報銷人。

              第二十五條:經辦人應出具與經濟事項行為相符的相關原始憑證,確保票據(jù)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嚴禁使用虛假票據(jù)。票據(jù)必須具有財政、稅務部門票據(jù)統(tǒng)一監(jiān)制章,并按規(guī)定全聯(lián)次、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票面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必須加蓋財務印章或發(fā)票專用章。因購買商品較多,詳細情況無法在發(fā)票聯(lián)上完整體現(xiàn)的,在取得發(fā)票的同時,須附加蓋賣方印章的購物小票或商器細清單。

              財務部門負責財務支出的復核終審。審核內容包括審核原始單據(jù)及附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完備,支出標準是否超標,以及是否有違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未履行完整審批程序的支出,無依據(jù)、超標準、超范圍的支出,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財政等部門有關支出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范圍和標準,厲行節(jié)約,嚴格控制會議費、培訓費、印刷費、差旅費等一般性公務支出。

              (一)辦公費支出

              1、辦公費支出(包括辦公用品購置、圖書資料購置、獎牌證書制作等)需附明細清單并經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方可報銷。

              2、購入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總務處統(tǒng)一采購、驗收、保管和領用管理。

              (二)差旅費

              1、差旅費按照《潁東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22號)《關于調整潁東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xx〕46號)執(zhí)行,凡超標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超標準住宿的,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2、因工作需要出差,按照“先審批,后出差”的程序,出差人員應填寫《xx學校公務出差審批單》,從嚴控制出差人數(shù)和天數(shù)。

              一般人員公務出差,憑有關通知,填寫公務出差審批單、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校長同意、校長批準。

              3、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因其他公務外出所需經費報銷須附通知文件(如無文件須注明原因),按規(guī)定程序報銷。

              (三)公務接待費

              公務接待按照阜東辦明電〔20xx〕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區(qū)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及學校公務接待規(guī)定執(zhí)行,厲行勤儉節(jié)約,從嚴從緊控制招待費支出。

              (四)會議費

              1、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jié)約、務實的原則,嚴格控制參會人數(shù)、會議數(shù)量、會期、規(guī)模,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

              2、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會議人員簽到單、會議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發(fā)票,并由經辦人簽字。

              3、會議費必須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不得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

              (五)培訓費

              培訓費按照區(qū)財政局、區(qū)組織部、區(qū)人社局《潁東區(qū)培訓費管理辦法》(財行〔20xx〕133號)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原則上使用轉賬和公務卡支付結算方式,嚴格控制現(xiàn)金支出。

              第二十八條:經辦人應在財務支出事項終了后應盡快辦理報銷手續(xù),公務卡消費最遲應在還款日前三個工作日報銷。無特殊情況不得跨年度報銷。

              第二十九條: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支出均應實行政府采購。

              第六章:往來款項管理

              第三十條:學校往來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應繳財政款等。

              財務部門對學校往來款項實行統(tǒng)一管理,定期清查。年末結賬前,對往來款項余額進行全面清理,及時結算,避免長期掛賬。對應繳款項,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拖欠。

              第三十一條: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再辦理新的借款。借款在三個月內必須歸還,出納人員應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備及動植物。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由學校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實物使用和保管具體落實到使用處室(或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將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編號,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贈送或轉讓。職工調離本單位或退休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

              第三十六條:資產處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履行申報審批程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第八章:財務監(jiān)督

              第三十七條:建立學校經費收支公示制度,財務部門按月公開學校經費收支明細,接受師生員工監(jiān)督。

              第三十八條:會計憑證、會計檔案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制度和規(guī)范要求,按期整理裝訂成冊,由裝訂人簽章后,統(tǒng)一歸檔,并由專人保管。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主動接受財政、審計、價格等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于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進行整改。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fā)揚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guī)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guī)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

              二、統(tǒng)一審批制度

              1、審批權限

              (1)開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及理財小組表決通過。

              2、審批程序

              (1)500元以內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項目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后由校長審批后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并及時向學校領導映。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fā)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shù)(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tǒng)籌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事前審批:教職工因公外出均應事先審批,公差、領導外出及區(qū)外出差由校長室審批,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

              2、規(guī)范填寫報銷單:車旅費,至太和來回可報20元,至阜陽市來回可報30元,住勤費據(jù)實按市區(qū)內30元/天。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fā)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后,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fā)票。

              四、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并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jiān)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xiàn)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五、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職工監(jiān)督。

              2、專項審計。根據(jù)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jiān)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確保財務關系的連續(xù)性質。

              六、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手續(xù)完備后方能采購。

              4、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5、簽訂購貨合同必須注明品種規(guī)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負責。

              6、采購學生用教材,一定要從正規(guī)渠道采購。

              驗收入庫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學校歸口部門和責任人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及合同條款約定的項目進行測試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辦理結算手續(xù)或不辦理接收手續(xù)。

              2、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fā)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lián)單據(jù)應及時交財務入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shù)量質量規(guī)格等并做到發(fā)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入庫時要區(qū)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蝕物品、易爆物品,區(qū)別對待,妥善保管。

              6、對入庫的教學設備有關部門負責人協(xié)同總務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7、根據(jù)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zhí)行情況。

              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領用物品需辦理領用手續(xù),一律憑物資“領用單”到庫房領取各種物資,無“領用單”一律不受理。

              2、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

              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4、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zhí)行,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制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jiān)督下辦理交接手續(xù);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專用教室設備的管理制度

              1、專用教室包括圖書閱覽室、美術室、科常室、常規(guī)電教、體育辦等。

              2、專用教室設備進行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將所有設備編號并在設備明顯位置裝上“設備卡”,其內容包括設備名稱、編號、設備管理部門、操作責任人等,做好教學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yǎng)。

              3、對圖書等資產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

              4、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教學設備的日常小修,當故障較不能正常運行時應報校務辦(總務處)檢修并做記錄。由總務處校務辦(總務處)負責建立并保存教學設備檔案。

              5、對所有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要在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下,由校務辦(總務處)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則立卷歸檔;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xiàn)代化。

              2、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污、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zhí)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移交接手續(xù),案卷調節(jié)器用后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柜。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煙、不大聲喧嘩。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后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涂改,一旦發(fā)現(xiàn)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yè)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yè)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tǒng)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信息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濕度的調節(jié)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鑒定、發(fā)現(xiàn)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復制。

              學校網(wǎng)絡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wǎng)絡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wǎng)絡管理員負責學校網(wǎng)絡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wǎng)絡應有防范xxx、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屏蔽軟件。學校校園網(wǎng)總服務器上裝有專門的殺毒軟件,現(xiàn)技組負責維護軟件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wǎng)絡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wǎng)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wǎng)吧,防止學生迷戀上網(wǎng)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校工作管理,組織好學校的正常財務活動,發(fā)揮現(xiàn)有資金的作用,做到財盡其力,物盡其用,努力為教育教學服務。根據(jù)國家財政制度和財會人員的職責規(guī)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1、財務人員必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學習,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政政策和法規(guī),自覺把好政策關。加強自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

              2、為防止錢帳混亂不清,會計、出納必須明確職責分工,嚴格執(zhí)行錢帳分開,工作上相互監(jiān)督。

              3、加強經費帳目的管理,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事,一切收支都要做到收有憑支有據(jù)。

              4、個人小額借款,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因公借款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辦理手續(xù),不利用白條頂帳。

              5、堅決按照 財務收支兩條線 的財經管理制度,嚴禁支借擠占學校公款,杜絕公款私存或挪用現(xiàn)象。

              6、財務人員每月要編制資金預算報表,嚴格控制計劃外開支,對未經學校領導批準而私自購買的物品不予報帳。

              7、嚴格控制非教學使用開支,堅決執(zhí)行專款專用原則,把好經濟關,在經費開支上執(zhí)行 一支筆 的審批制度,所有開支均由校長審批報帳。

              8、在經費支付報銷驗收上,財會人員應該按自己的'職責條例辦理會計出納事務。對經費的交納、支付、報銷工作,都應按規(guī)定進行審查、復核。用款人辦理領款報銷手續(xù)要有正式的原始憑證,防止手續(xù)不全,胡亂用款的現(xiàn)象發(fā)生。

              9、在現(xiàn)金管理上,要按銀行現(xiàn)金管理結算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銀行結算業(yè)務和現(xiàn)金支付業(yè)務。現(xiàn)金收付業(yè)務,要及時記帳,做到帳款相符。對于應由銀行轉帳的收支,必須通過銀行結算,對于較大數(shù)額的現(xiàn)金,應于當日送存銀行,杜絕各種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0、財會人員要按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理財、記帳、算帳、報銷,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每兩月向全體教職工公布一次賬務。

              11、加強對各種票證、單據(jù)的妥善管理,及時對當月各種票據(jù)進行分類歸檔,確保安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黌舍實行獨立財務制度并特地開設銀行帳戶進行獨立核算,開戶行是XXX,帳號是xxxx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進步資金使用效益,增進我校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根本準繩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規(guī)、法律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目標,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黌舍總務處為黌舍的單一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黌舍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黌舍之外設置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jù)會計業(yè)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黌舍預算的依據(jù)是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黌舍會計室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劃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jù)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yè)支出。事業(yè)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辦公室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guī)定和開支標準,并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當中根本堅持原有物質形狀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劃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黌舍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jiān)督和檢查

              1、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guī)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jiān)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XXX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黌舍一定時期財務狀態(tài)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室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會計室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黌舍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步伐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jù)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guī)章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1、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fā)展,特別制定本制度。

              2、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fā)展、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3、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4、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jù)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jù)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5、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使用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

              6、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并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盡量節(jié)約開支。精打細算,能少開支的盡量少開支;能不開支的決不開支。把錢花在有用之處,必用之處。堅持勤儉辦學,勤儉辦一切事業(yè)。

              7、財會人員要經常、及時向財務主管及校長匯報財務開支情況;記好帳,做好月份、季度、年中、年末的結賬和報表工作,并按期上報。

              8、財務收支實行由主管校長“一支筆”審批的制度。

              9、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xù)。不經請示批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

              10、負債是指我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財務部門應根據(jù)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責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11、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力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加重處罰。

              12、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xié)助領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財務制度,并做好群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13、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并建立了嚴密的內部監(jiān)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征求群眾意見,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

              14、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做好會計檔案的建檔、存檔工作。

              15、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財務法規(guī)、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16、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衛(wèi)和保密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yè)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shù)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zhí)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jù)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shù)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shù)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zhí)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jù)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zhí)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tǒng)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guī)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xiāng)鎮(zhèn)2-3人,大鄉(xiāng)鎮(zhèn)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yè)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xù)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tǒng)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xiàn)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tǒng)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zhí)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wǎng)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jù)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zhí)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zhí)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jù),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yè)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shù)氐慕y(tǒng)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zhí)行。嚴格區(qū)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y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jù)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tǒng)一要求、協(xié)調行動、健全網(wǎng)絡的依據(jù)。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jù)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jù)收入情況統(tǒng)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guī)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zhí)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yè)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收費規(guī)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jù)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jù),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伙食費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jù)支出預算,體現(xiàn)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fā)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jù)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xù)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xiàn)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xiàn)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jù)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xiàn)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xiàn)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xiàn)金,不得以借據(jù)“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jiān)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zhí)行,執(zhí)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guī)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xù)。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jù)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jù)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jù)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jù)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jù)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jù)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lián)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jù)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guī)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本校規(guī)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xù)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fā)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yǎng)、休養(yǎng)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guī)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xiàn)金的,學校財務按規(guī)定開具收據(jù),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fā)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xù):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xiàn)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guī)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yè)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guī)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xù)。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xù)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guī)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tǒng)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guī)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xù),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3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jù)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zhí)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票據(jù),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guī)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tǒng)一發(fā)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xiàn)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lián)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qū)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jù));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jù))。沒有統(tǒng)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jù)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fā)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xù),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4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財務工作有據(jù)可查,有章可循,根據(j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qū)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tǒng)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tǒng)一下?lián)埽褰M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jiān)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jié)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jù),嚴禁收入不出據(jù),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jù),使用無效票據(jù)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xiàn)象發(fā)生。

              4、嚴格執(zhí)行上級規(guī)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shù),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fā)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xiàn)金,出納經手現(xiàn)金不管帳。

              (三)現(xiàn)金管理

              1、學校現(xiàn)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xiàn)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xiàn)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guī)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jù)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fā)放,使用工資發(fā)放清冊或領條,節(jié)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fā)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yè)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guī)定的有效票據(jù),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jù)。堅持報銷票據(jù)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jù)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zhí)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zhí)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fā)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jiān)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jiān)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jié)約出發(fā),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jiān)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jù)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狀況,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shù)囟悇铡⑽飪r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jù)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狀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jù)、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xiàn)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jù)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jù)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jù)“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jù)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jù)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jù)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jù)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shù)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jù)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tǒng)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guī)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yè)業(yè)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證明,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xù),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fā)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xiàn)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tǒng)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jù)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xù)——》家長繳費(現(xiàn)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jù)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jù)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tǒng)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fā)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wǎng),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xiàn)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xiàn)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xiàn)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四)營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xù)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jù)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jù)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xiàn)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jù)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xié)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xié)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xù)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xù)財務工作的連續(xù)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xiàn)金、支票、發(fā)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xù)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xù)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xiàn)。

              四、監(jiān)交人的職責1、協(xié)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jiān)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xiàn)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jiān)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jiān)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jiān)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6

              根據(jù)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tǒng)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訂xx鎮(zhèn)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xx),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xù)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fā)生的手續(xù)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jù));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xiàn)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shù)為依據(jù));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jù)《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jù)《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jù)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jù)管理

              1、票據(jù)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jù)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jù)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fā)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xiāng)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jù)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fā)現(xiàn),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jù)依據(jù)《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 xxx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lián)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xù),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xù)的發(fā)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fā)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jù)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fā)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fā)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fā)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tǒng)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fā)放統(tǒng)計表、發(fā)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jié)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huán)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jiān)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guī)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zhí)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zhí)行。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xù)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jié)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tǒng)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xù)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yè)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xiàn)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shù)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shù)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購規(guī)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guī)。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xù)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fā)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fā)現(xiàn)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yè)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xù)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xù)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jù)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jù)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tǒng)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yè)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yè)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xù)。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shù)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yè)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yǎng)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jù)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jù)《銅川職業(yè)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xù)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jiān)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jiān)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務機房管理

              為了確保機房安全高效持久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財會室內部工作人員才有資格擔任機房的系統(tǒng)管理員、數(shù)據(jù)錄入員。

              2、所有機房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及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房設備和上機操作;專職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上干私活或未經領導批準的業(yè)務。

              3、運行會計軟件的計算機必須放置在財會室。

              4、機房工作人員負責機房各種計算機設備的保管和定期維護,機房應設置禁火、禁煙、禁水等標志,以保證機器有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5、為保證會計數(shù)據(jù)的安全保密,無關人員不得進人機房。

              6、嚴格執(zhí)行會計數(shù)據(jù)的管理規(guī)定,保證會計數(shù)據(jù)的完整性,預防計算機病毒,及時將有關存檔的數(shù)據(jù)進行打印或者備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shù)據(jù)要保存雙備份,并交檔案室歸檔。

              二、計算機管理

              (一)、操作權限控制

              操作權限是指系統(tǒng)的種類操作人員所能進行操作的權限。操作權限控制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tǒng)管理員一般具有最高的權限。

              2、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憑證輸入數(shù)據(jù),不得擅自修改憑證數(shù)據(jù),如發(fā)現(xiàn)差錯,應在輸入計算機前及時映給憑證編制人員或系統(tǒng)管理員;已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shù)據(jù),在記賬前發(fā)現(xiàn)差錯,可按憑證數(shù)據(jù)進行修正;如在記賬之后發(fā)現(xiàn)差錯,必須另做憑證,采用補充登記法或紅字沖銷法,錄入計算機。

              3、審核員只具有審核權。

              4、系統(tǒng)維護人員必須按有關的維護規(guī)定進行操作,除了系統(tǒng)維護員外,其他人員不得直接打開數(shù)據(jù)庫文件進行操作,不允許隨意增刪、修改數(shù)據(jù)、源程序和數(shù)據(jù)庫文件的結構。

              5、出納人員、會計軟件開發(fā)人員不允許進行系統(tǒng)性的操作。

              (二)、操作規(guī)程控制。

              操作規(guī)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應注意的事項,是保證計算機會計系統(tǒng)正確、安全運行,防止各種差錯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操作人員在上機操作前后,應進行上機操作登記,填寫姓名、上機時間、操作內容,供系統(tǒng)管理員核實;

              2、操作人員的`操作口令應注意保密,不能隨意泄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權限操作,不得越權和擅自上機操作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3、每次上機完畢,應及時做好所需的各項備份工作,以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4、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和進行各種非法拷貝工作,以防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zhí)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三、軟、硬件管理

              計算機系統(tǒng)都是建立在相應的軟、硬件基礎之上,加強軟、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個計算機系統(tǒng)安全、有效、正常運行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

              (一)、軟件管理

              計算機會計系統(tǒng)的軟件主要是指會計軟件,會計軟件是由發(fā)人員根據(jù)具體會計工作,利用一種或多種計算機語言編制的軟件。它用于配合計算機完成記賬、算賬、報賬以及部分會計管理和會計輔助決策等工作。廣義上的軟件還包括計算機所使用的操作系統(tǒng)及數(shù)據(jù)庫管理系統(tǒng)等應用程序。

              1、必須購買和使用取得許可或授權的正版軟件;其中所使用的會計軟件必須符合《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guī)則》的規(guī)定,必須達到《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guī)范》的要求。

              2、計算機軟件應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檔案管理員應建立相應的軟件使用記錄,并保證軟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對于磁性介質存儲的軟件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處理,以備在必要時能及時提供。

              3、正確使用各種軟件,軟件的使用必須報財務主管,經同意后登記使用,使用者必須是財會室系統(tǒng)管理員或者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操作人員,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專業(yè)人員對軟件進行正確性、適應性和完善性維護。在條件不能滿足的情況下,與所有軟件商建立聯(lián)系,及時獲取軟件商對軟件修改、升級的情況,對擁有軟件進行相應的修改和升級,出現(xiàn)問題及時向供應商映,征求解決辦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計算機系統(tǒng)使用的所有機器設備,對硬件的管理和維護是系統(tǒng)整個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費時的工作,貫穿于系統(tǒng)的整個生命周期,不斷重復出現(xiàn),直到系統(tǒng)過時和報廢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計算機水平的`系統(tǒng)管理員執(zhí)行。

              1、妥善保管所有機器設備,實行責任制管理,使用者負責所操作設備的保管和清潔等基本工作。

              2、系統(tǒng)管理員定期進行硬件的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記錄。

              3、在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及時向系統(tǒng)管理員報告,進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設備問題處理記錄。

              4、在設備更新、擴充、修復時,由系統(tǒng)管理與維護人員共同決定,并報告財務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統(tǒng)維護人員實施安裝和調試。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購買必需的工具書、工具,儲備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備用。

              2、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的范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shù)據(jù)、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等。

              2、會計數(shù)據(jù)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shù)據(jù),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tǒng)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tǒng)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yè)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jiān)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shù)據(jù)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shù)據(jù)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二條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jù)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jù)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戶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時保持數(shù)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fā)現(xiàn)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

              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shù)、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柜,并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后,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后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shù)據(jù)要每日進行機內數(shù)據(jù)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shù)據(jù)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tǒng)管理員簽章后)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jù)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guī)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范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3、學校會計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認真編制并嚴格執(zhí)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校,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zhí)行情況,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fā)現(xiàn)浪費現(xiàn)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了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jù)學校發(fā)展方針批準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zhí)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chuàng)業(yè),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fā)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yè)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xiàn)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guī)范辦理各種收付款業(yè)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shù)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jù)核算中心的規(guī)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財務管理制度

              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規(guī)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zhí)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guī)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jù),力爭每筆業(yè)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guī)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有根據(jù),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并嚴格執(zhí)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jié)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jù)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采購須統(tǒng)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fā)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xù)。

              九、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xiàn)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xiàn)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xiàn)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guī)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xù)。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xiàn)金數(shù)額較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xiàn)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jiān)督,共同把關,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guī)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一、力求取得規(guī)范的正式發(fā)票;

              二、開支發(fā)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三、發(fā)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shù)量價格,金額小寫,斧章及收款人簽名;

              四、每張發(fā)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五、審批手續(xù)要完整,每張開支發(fā)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經費支出(結算)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經濟核算,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單位財務規(guī)定和有關財政、會計法規(guī),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支出范圍

              (一)事業(yè)支出為本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內容包括:

              1、人員經費: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其他;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退職費、補助費、撫恤金、醫(yī)療費、生活補貼、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務費、專用材料購置費、專項業(yè)務費、勞務費、水電費、郵寄費、電話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其他;

              4、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支出:建筑物購建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基礎設施建設費、修理費、更新改造費、其他;

              (二)經營支出為本單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三)專項資金支出為本單位購置、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經費支出管理的原則和規(guī)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則

              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在安排各項支出時,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jié)約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則。

              (二)支出管理的規(guī)定

              1、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正確劃分各類支出的界限。包括劃清基建支出和事業(yè)支出、經營支出和事業(yè)支出,單位支出和個人支出、事業(yè)支出、專用基金與事業(yè)支出的界限。

              3、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勤儉節(jié)約、精打細算,不得以預算數(shù)和計劃數(shù)列報事業(yè)支出。

              4、著重抓好事業(yè)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單位支出結構的合理性。

              三、經費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業(yè)支出應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支出嚴格按預算執(zhí)行。

              2、未經校長批準,學校的任何部門都不能發(fā)生無預算的開支項目。

              3、加強財會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力度。財會部門根據(jù)《會計法》實行會計監(jiān)督,以保證各項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實。

              現(xiàn)金管理制度

              一、現(xiàn)金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工作認真細心,不出差錯,態(tài)度熱忱。

              二、每天檢查一次現(xiàn)金日記帳,做到準確無誤,要及時向學校報告現(xiàn)金使用情況,便于學校掌握及統(tǒng)籌安排。

              三、現(xiàn)金日記帳與現(xiàn)金必須相符,隨時接受會計及學校審計人員組織的檢查。

              四、現(xiàn)金數(shù)額超過1000元必須存入銀行,現(xiàn)金管理人員不得讓額現(xiàn)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現(xiàn)差錯自己賠償。

              五、現(xiàn)金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給他人借款,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準同意簽字后才能借款,否則,視為挪用公款。

              六、現(xiàn)金管理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向交款人開好統(tǒng)一收據(jù),收據(jù)用完后存檔、備查。

              七、不準擅自租借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yè)務,不得簽發(fā)空頭支票。

              八、現(xiàn)金管理人員要提高防范意識,加強對現(xiàn)金的管理。領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額資金時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辦理,取款達10000時必須使用機動車輛。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guī)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根據(jù)市局的有關規(guī)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二)、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guī)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jù)、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jiān)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guī)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jiān)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學校總務處收費,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二)、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規(guī)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一)、對違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規(guī)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二)、對違規(guī)定,造成重違規(guī)收費事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各辦公室、實驗室、班級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或調離學校,要按規(guī)定到資產管理對應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

              三、新添置固定資產類物品,經總務處登記上冊后才能使用。

              四、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報表,經總務處簽字證明后報校長審批,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tǒng)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jù)情況由責任人賠償。

              五、固定資產借用分校內借用和校外借用兩種情況,校內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門出具借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續(xù)辦理外,還須征得校長同意后方可借出。

              六、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室、班級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辦公室及其設備開辦各種補習班、培訓班等,否則處500元以上的罰款。

              八、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管好財產,嚴重失職造成損失或混亂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采購員管理制度

              一、采購員要樹立為物資材料使用部門服務至上的思想。

              二、采購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堅守崗位。

              三、采購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準確、安全地采購應采購的物資材料。

              四、采購員要按采購計劃采購,不經領導同意不得非計劃采購。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應報銷的票據(jù)必須及時報帳,不得積壓。

              六、加強工作責任心,熟悉采購業(yè)務,懂得偽劣、假冒商品的鑒別方法,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因責任心不強,不懂業(yè)務,造成的損失,由采購員本人負責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經常聽取物資材料使用部門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時間,隨叫隨到,保證完成采購工作任務。

              九、采購員采購物品時要按要求索要發(fā)貨票(正規(guī)發(fā)票)。

              十、不得采購三無產品、不符合衛(wèi)生制度的產品。

              收費、退費管理制度

              一、權力行使的依據(jù)

              (一)文件依據(jù):東莞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辦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虎門鎮(zhèn)政府印發(fā)的《虎門鎮(zhèn)關于民辦教育若干問題的暫行規(guī)定》。

              (二)證件依據(jù):《收費許可證》。

              二、辦事條件和標準

              (一)收費項目和依據(jù)

              1、收費項目

              收費項目包括學雜費收費和代收費項目。

              學雜費:包括學費、書本費。學費:是指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規(guī)定,每生每期3800元,書本費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費:包括早中餐費、接送費、校服費。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規(guī)定收費,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費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費每套300元。

              2、收費標準的執(zhí)行依據(jù):

              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亮證收費。

              (二)退費條件和標準

              學校對經批準休學、轉學、退學的學生在其辦理手續(xù)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規(guī)定退費:

              1、學生注冊繳費后未入讀的,學校退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及以上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2、學生入讀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學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

              3、入讀時間從正式上課(以市教育局頒布的中小學校歷為準)之日起計算。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jù)教育局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jù)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jù)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jù)“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jù)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xié)調與當?shù)囟悇铡⑽飪r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jù)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景,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景,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jù)、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xiàn)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為規(guī)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yè)優(yōu)先發(fā)展,根據(jù)《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yè)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jié)約,使各項支出發(fā)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jù)。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xù)和批準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jù)“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后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并交于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xù)完備、帳目清楚、數(shù)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jù),對不符合制度和規(guī)定的經濟業(yè)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xiàn)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xiàn)金限額。及時辦理現(xiàn)金、銀行收支業(yè)務,及時登記現(xiàn)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xiàn)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jù),嚴格掌握庫存現(xiàn)金限額和現(xiàn)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xiàn)金,也不得坐支現(xiàn)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jù)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lián)和銀行存款回執(zhí)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yè)務,并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yè)務應按批準權限規(guī)定,報校長審批后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xù)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fā)現(xiàn)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fā)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tǒng)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guī)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shù)據(jù)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yè)和業(yè)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fā)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fā)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fā)、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jiān)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tǒng)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xù),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xù),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價值等。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筑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guī)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jù)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xù)。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guī)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規(guī)范學校收費票據(jù),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jù),票據(jù)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guī)定統(tǒng)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guī)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yè)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yè)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yè)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tài)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fā)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jiān)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yè)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jiān)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shù)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zhí)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zhí)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jù)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shù)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shù)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tǒng)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guī)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guī)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八條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xiāng)鎮(zhèn)2-3人,大鄉(xiāng)鎮(zhèn)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yè)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tǒng)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xiàn)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tǒng)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zhí)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wǎng)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jù)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中小學的預算執(zhí)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zhí)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票據(jù),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yè)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shù)氐慕y(tǒng)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zhí)行。嚴格區(qū)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y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一、每學期制訂學校財務工作計劃,堅持“收支兩條線”,搞好資金收支預算方案。

              二、堅持收入隨收隨繳,先繳后支,審批使用。

              三、堅持不預算不開支,學校校長和主管領導認真把好審批關,不能隨意負債,堅持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四、堅持購物驗收制度,賬物相符,大宗物品集體采購,不許拿回扣,購物前要與校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同意購買,500元以上要集體研究。“堅持旅差費、招待費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標準報銷,不得超標。

              五、堅持開支勤儉節(jié)約,壓縮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嚴格控制出關次數(shù),做到一人次辦多件事。中層干部、財務人員出差由校長簽字。招待客人實行派遣單制,特殊情況可先給校長打好招呼,或事后補派遣單。旅差費按相關規(guī)定報銷,招待費每人次不能超過20元。

              六、堅持支出條據(jù)規(guī)范,堅持校長、主管領導審批,開支獲取有效合法的條據(jù),購物發(fā)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簽字,消費發(fā)票“經手人”,“證明人”的簽字,同時經手人必須說明“招待某事某單位一行幾人”

              七、堅持責任追究,凡違反財務管理行為,支出不合規(guī)定、亂收費。坐收坐支、擠占專項資金,財務人員不作為,隨意舉債、簽單,不按期結賬,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一、本單位的業(yè)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yè)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收據(jù)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guī)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設備采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qū)政府采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據(jù)、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shù)取秃藷o誤后按規(guī)定辦理支付手續(xù),及時登記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xù)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1、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和財務制度,遵守國家的'財經紀律,做好學校的財務工作。

              2、建立和健全收費管理辦法,一切收入要入帳,未經批準,任何個人和集體不得向學校借款。

              3、執(zhí)行預、決算,有計劃地使用經費,專款專用,做好月報年報工作。

              4、嚴格審批報銷手續(xù),報銷單據(jù)應手續(xù)齊全,票據(jù)合法,專人審批。

              5、嚴格執(zhí)行銀行結算紀律和現(xiàn)金開支使用范圍。外出購物預領現(xiàn)金,必須履行批報手續(xù),購物后要及時結算賬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6、遵照上級規(guī)定向學生收取雜費、代辦費,并嚴格執(zhí)行代辦費結算制度,學期末要逐項核算到人,列出清單,向學生公布,堅持多退少補。

              7、堅持民主理財,定期審查財務帳目,做到經濟民主,帳目公開,合理安剩,支出,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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